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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解析財管最新三大稅制

專家團隊
2022/04/18

新稅制陸續上路,玉山指出,企業主或財富管理客戶必須注意最新三大稅制變化,包括: 買賣未完成簽證股票,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要併入最低稅負課稅;符合特定條件的股權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2.0課稅。 第一,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出資額或轉讓未依公司法第162條簽證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所得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因有部分未上市櫃公司出於疏忽,並未完成股票發行程序,此類股權交易雖然可成立,但無法被視為證券交易,須列財產交易所得,併入所得稅課稅。實務上,如未依規定簽證發行的股票賣出後,假設出售價格高於出資額,超過部分會視為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報繳。

第二,個人買賣未上市櫃股票的證券交易所得,2021年恢復課稅,要併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稅。從2021年起,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再列入基本稅負制範圍,假設個人在2021年出售未上市櫃或私募股票賺取差價,隔年5月就必須申報綜所稅基本稅額,不過成立五年內的高風險新創企業可排除適用。

玉山指出,實務計算公式為:綜合所得淨額+基本所得課稅項目-每人670萬扣除額X 20%稅率=基本稅額。若漏報未上市櫃證交所得且涉及漏稅情況,除補稅外,還要處所漏稅額二倍以下罰鍰。舉例而言,假設王先生2021年沒有其他所得,但當年度有未上市櫃證交所得800萬元未申報,依照所得稅基本條例規定,扣除670萬元免稅額度後, 剩下130萬元適用20%基本稅負,應繳稅額為26萬元,但因為涉及漏報,除了補稅,還必須面臨裁處52萬元罰鍰。

第三,2021年7月起特定股權交易被認定為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財政部於2022年1月發布函釋,將關係人持股納入房地合一稅2.0「特定股權交易」持股計算。玉山指出,特定股權指個人或營利事業股東「直接或間接」持股或出資大於50%,且股權或出資額的價值50%以上來自台灣的房屋、土地所構成;財政部函釋即界定「直接或間接」持股計算方式:其中間接持股部分,若持有關係企業股權超過50%或具有重大影響力,依關係企業持股比率計算;若持股股權小於等於50%,則按關係企業各層持有比率相乘積合併計算。
實務上,如為特定股權交易,持有期間是以股東持有股權期間計算,非房地產持有期間,且不區分取得股權時點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或之後,只要出售股權時符合持股比率及房地價值比率,股權交易所得均以房地合一稅方式進行課稅。
本文由玉山銀行與經濟彭博周報共同製作,由經濟彭博周報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