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保險人應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利益管理專設帳簿之資產;保險人應依據委任保管契約內容將專設帳簿之資產交由保管機構保管,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其所選任之保管機構。
服務對象
保險公司
服務內容
保管銀行負責保管專設帳簿資產及依據保險人之指示辦理開戶及各項交易、交割等事宜。
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保險人應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利益管理專設帳簿之資產;保險人應依據委任保管契約內容將專設帳簿之資產交由保管機構保管,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其所選任之保管機構。
保險公司
保管銀行負責保管專設帳簿資產及依據保險人之指示辦理開戶及各項交易、交割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