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 旅行平安保險
透過網路投保,讓您在國內(外)旅行期間,都能享有意外傷害暨醫療的保障哦!
保障內容多元
- 旅遊期間意外傷害暨醫療保障。
- 提供意外、醫療之多樣化附加條款保障。
彈性因應需求
- 國內旅遊-南山人壽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南山人壽網路投保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附加條款(可選擇附加)。
- 國外旅遊-南山人壽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南山人壽網路投保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附加條款(可選擇附加)+南山人壽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可選擇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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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給付或喪葬費用給付 (註1、2)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EMR) |
保險金額×100% |
100萬 |
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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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依條款定義)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EMR) |
保險金額×25% |
25萬 |
2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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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失能給付(註1)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EMR) |
保險金額×5%~100%(依失能等級11級80項) |
5~100萬 |
5~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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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給付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 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EMR) |
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限額為保險金額×10% |
上限10萬 |
(可選擇附加) 上限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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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突發疾病醫療 相關給付金額上限調整(註3)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 +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 (+EMR) |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為保險金額×10%。因突發疾病而於下表所列地區接受急診、門診或住院治療者,其給付金額上限依地區不同調整如下。 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
地區 |
調整 係數 |
美加、 歐洲 |
300% |
日本、 紐澳 |
150% |
其他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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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為10萬;以美加、歐洲地區為例,調整係數為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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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給付 (註3)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 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EMR) |
按實際發生之急診醫療費用實支實付,每次最高以「保險金額×0.1%」×「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為限。 |
上限1千 美加歐洲調整後上限3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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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給付 (註3)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 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EMR) |
按實際發生之門診醫療費用實支實付,每次最高以「保險金額×0.1%」×「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為限。 |
上限1千 美加歐洲調整後上限3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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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給付 (註3)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 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EMR) |
按實際發生之住院費用實支實付,同一突發疾病住院最高以「保險金額×10%」×「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為限。 |
上限10萬 美加歐洲調整上限3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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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住院醫療給付(註3)
保障說明 |
國外旅遊推薦 SOTA (ETA+EMR+ OHS) |
國內旅遊首選 ETA(+EMR) |
因同一突發疾病於返國後繼續住院診療,按返國後實際發生之住院費用實支實付,最高以保險金額×1%為限。 |
上限1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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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保險金額係指主約之保險金額。
- (註1)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失能後身故,本公司之給付總金額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 (註2)喪葬費用給付部份請詳參保單條款之規定。
- (註3)突發疾病:係指被保險人於中華民國境外需即時在醫院或診所診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且於「南山人壽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生效前180日以內未曾接受診療者。
- 投保年齡:20足歲~70歲。
- 投保金額:新臺幣100~1,000萬元(上限配合本階段法令規範)。
- 若於南山人壽無有效保單之顧客主約投保金額最高為新臺幣600萬元;具南山人壽有效保單之顧客最高投保金額為新臺幣1,000萬元。
- 投保南山人壽旅行險累計投保金額最高國外新臺幣1,600萬元 /國內新臺幣1,500萬元,或同時投保南山與保險業累計不得超過二家保險公司 / 投保金額最高新臺幣4,000萬元。
- 國外係指台、澎、金、馬地區以外。
- 配合法令規範,同一被保險人以網路方式辦理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並附加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不包含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者,限投保一張保單。
- 請妥善保管個人帳號、密碼,不宜交付給他人或本行行員保管,以保障您自身的權益。
- 為利於重要訊息通知及寄送,請您務必留存正確的聯繫方式(含行動電話、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
- 因應「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投保時若有指定受益人時,須完整填寫受益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 南山人壽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意外失能保險金、意外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103)南壽研字第 228 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依中華民國109年10月29日金管保財字第10904939031號令修正
- 南山人壽網路投保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附加條款
傷害醫療保險金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103)南壽研字第229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依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904941號函修正
- 南山人壽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返國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九日(101)南壽研字第049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依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904941號函修正
- 本商品經南山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南山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依保險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但本商品非存款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南山人壽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ETA)之預定附加費用率6.41%;南山人壽網路投保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附加條款(EMR)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11.5%;南山人壽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OHS)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25%,最低8%;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服務中心或網站,以保障您的權益。
- 南山人壽財務及業務等公開資訊,歡迎至南山人壽企業網站<http://www.nanshanlife.com.tw>查詢,或電洽南山人壽電話客服中心:0800-020-060 詢問,或至南山人壽各分支機構洽詢。
-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之規定;南山人壽保留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保險網頁共通警語
【傳統型保險警語】 保險商品由各保險公司提供,玉山銀行僅係推介招攬。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保單條款及產品說明書等文件,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保險商品受保險安定基金保障,非存款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保險商品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若遇遺產稅額之計算,仍須依賦稅機關按個案實質認定原則為準。因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持有期間長,匯率風險及該幣別所屬國家之政治、經濟變動風險較高。因此,投保前請要保人審慎衡量。保險公司保留核保及最終承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財產保險警語】 保險商品由各保險公司提供,玉山銀行僅係推介招攬。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保單條款及產品說明書等文件,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保險商品受保險安定基金保障。若遇遺產稅額之計算,仍須依賦稅機關按個案實質認定原則為準。保險公司保留核保及最終承保與否之一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