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片特色
專屬服務
- 設立專責「 政府採購卡服務小組 」。
- 提供線上即時調整臨時額度服務。
- 彈性選擇帳單結帳日。
- 全國分行在地支援與帳務配合。
- 子、母帳單分層管理,可即時提供實體帳單。
- 免年費、免違約金、免掛失手續費。
卡片介紹
- 政府網路採購卡:
- 為虛擬採購卡,無實體卡片,僅有卡號及有效日期,由玉山銀行等 9 家得標銀行核發予中華民國政府機關。
- 此卡必須配合 GCA 電子憑證使用,並限用於「共同供應契約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支付。
待收到 IC 卡後須於發卡日起算 90 天內至GCP政府憑證入口網完成開卡程序。
開卡完成後,即須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進行註冊作業,以設定卡片的持卡人及用途 (例如可設定卡片用於招標及下訂)。
註冊後,即可至「電子領投標系統」或「共同供應契約政府電子採購網」使用。詳細說明請至共同供應契約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下訂及電子支付之三大前置作業說明查詢。
卡片使用前,煩請先進行「政府網路採購卡授權申請操作」。
(1) 商品需求調查服務系統
(2) 共同供應契約公告服務系統
(3) 電子型錄查詢系統
(4) 採購及訂單管理系統
(5) 電子支付系統
(6) 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核管理系統
(7) 適用機關管理服務系統
(8) 系統維護管理系統
(1) 先向帳號序號為 0 之帳號管理者申請「具有支付權限之帳號及密碼」以登入本系統。
(2) 向合法銀行申請「政府網路採購卡卡號」。
(3) 申請機關 (構) 單位 GCA 憑證 (若於領投標系統已申請,即可延用)。
請上網至「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申請參考網站說明或「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之系統公告。讀取 IC 卡內容之讀卡機則可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
採購卡可依視需要而由機關申請或部門申請。
「政府網路採購卡是由支付單位持卡人於電子支付時,只需輸入「政府網路採購卡」卡號及有效日期 (金額由系統自動帶出,人工不需輸入),即可完成電子支付動作。
電子訂單-請先洽立約商同意,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訂單管理」系統執行退件功能,並載明退件原因,系統會將此一訂單交由臺灣銀行採購部處理。
政府網路採購卡需配合政府機關之 GCA,並且限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使用,實體商店及網路商店無法辨識政府網路採購卡之卡號,故無偽卡風險。
本行提供政府網路採購卡年費、違約金、掛失手續費、調閱交易紀錄費、補印繳款通知書費等專屬免費優惠。
由機關自行評估單月累積最高採購金額,於持卡人聲明書上填上建議額度,作為本行核給額度之參考。臨時額度需要增加時,可填寫調整額度的申請書,本行將會立即配合辦理。
本次政府網路採購卡之有效期限為 2027 年 6 月,有效期限屆滿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再委託招標機構重新招標發卡銀行。
由機關自行決定;申請張數無限制。
(隨銀行不同,可能不同) 基本準備要件如下:
本行收到完整無誤之申請文件起算,5~7 個工作天內即可完成發卡作業。
若您收到本行之發卡通知函後,必須立即致電本行完成開卡手續,才可使用政府網路採購卡。
本行將依貴單位需求,彈性提供結帳日,結帳日加 15 天為繳款期限。
政府網路採購發卡對象為政府機關,機關延遲繳款僅會影響機關之信用狀況,不會影響持卡人個人之信用紀錄。
本行會在下一個繳款日一併連同兩期帳單金額扣款,銀行並不會計收任何的循環息。
目前現行之政府網路採購卡系統並無以機關名代表持卡之功能,且就信用卡設計面而言,本就需以人名來持有,以利後續銀行控管 (此涉及日後持卡人向銀行查閱資料之權限以及卡片使用權責問題) ,此外同一人只能持有一卡亦已在契約書中載明,應無疑義,這點亦為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要求。
由於卡號的申請是依照單位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書資料產生,因此帳單也會依照原本持卡人的姓名以及單位地址寄送,如果因為職務調動或有任何無法繼續使用的理由,應由單位填寫停用申請書,並且依照申請程序另外為單位所授權的支付人員申請新卡號。
帳務資訊全都列
還可篩選信用卡,查看各卡交易
刷卡1元也推播
掌握用卡狀況,消費資訊不漏接
3種方式自由PAY
輕鬆一掃就付款,安全又便利
紅利點數兌換電子商品券
還可轉贈給好友
分期零利率產品:零手續費、零總費用年百分率,循環利率:5.88%-15%(依本行電腦評等而訂,基準日:2015/9/1)預借現金手續費(依預借現金約定結付幣別區分):預借現金金額x3.5%+(新臺幣100元/3.5美元/350日圓/2.5歐元)其他相關費率依本行網站及申請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