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分期服務成本 = 單筆刷卡金額 x 每期分期服務成本費率0.69%
舉例:
刷卡消費12,000元,每期分期服務成本為消費金額之0.69%為例,
每期應繳金額及服務成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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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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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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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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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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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期金額 |
4,000 |
2,000 |
1,000 |
| 每期分期服務成本 |
83 |
83 |
83 |
| 當期帳單應繳金額 |
4,083 |
2,083 |
1,083 |
| 分期服務成本年百分率 |
12.38% |
14.06% |
1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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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本活動之刷卡交易,必須於「帳單結帳日2天前」來電登錄,方可生效。
- 已辦理分期付款之交易及本行郵購一次付清、自付額交易、代繳公用事業費用、基金、各類預借現金、餘額代償、退貨、利息、各項手續費、代收費用等非消費性款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 分期金額依申請期數按每月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分期服務成本依持卡人約定期數分期繳納,每期應付之分期服務成本為分期總金額x0.69%,每期分期服務成本將列入持卡人信用卡帳單之最低應繳金額,如中途欲提前清償分期餘額,分期服務成本將無法減免或退還。
- 本活動可透過電話語音系統查詢、修改、取消已完成設定之「刷卡得分 優惠加分」分期服務,但僅限於「帳單結帳日2天前」完成設定,逾期恕無法受理。
- 本活動之交易若辦理退貨時,持卡人需來電取消該筆交易之分期付款,則該筆分期服務成本將予以減免。
- 分期金額尚未全部結清時,未結清部分仍會佔用個人可使用之信用額度。
- 分期付款期間,若信用卡因任何原因遭強制停用或有信用貶落時,分期未償還之債務立即視為全部到期。
- 分期付款服務成本換算年百分率約3期12.38%,6期14.06%,12期14.95%。
- 本行保留「刷卡得分
優惠加分」分期服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 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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