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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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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符合九十五年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申請資格之正取戶,並經財稅資料中心查詢符合「無自有住宅」或「二年內首次建購一戶住宅」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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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建物:
建購住宅以一戶為限。購買住宅者,房地所有權取得登記原因應為「買賣」或「第一次登記」。房屋主要用途登記為「住宅」或「含住或住宅」字樣,並以自住使用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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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額度:
每戶最高貸款金額新台幣220萬元,歡迎他行轉貸至本行享受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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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期間:
最長不超過30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只付利息不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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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利率:
依台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計年息0.042%計算(目前為年息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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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金額:200萬元。
貸款期間:20年。
貸款利率:2.717%。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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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1) |
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利率,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顧客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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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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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7年10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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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行保有徵提文件、專案內容變更及核貸與否之權利。 |
1. 線上申請 2. 洽詢本行房貸各服務據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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