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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優惠房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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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每人限購乙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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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建物:
限於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含)以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且其建物所有權狀之用途應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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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額度:
不動產位於台北市每戶最高250萬元,其他縣市每戶最高200萬元,歡迎他行轉貸至本行享受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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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期間:
最長20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只付利息不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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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金額:200萬元。
貸款期間:20年。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計年息0.875%計算(目前為年息3.55%)。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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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1) |
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利率,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顧客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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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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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7年10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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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行保有徵提文件、專案內容變更及核貸與否之權利。 |
1. 線上申請 2. 洽詢本行房貸各服務據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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