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是政府為加強國際金融活動,建立區域性金融中心,以吸引國內外法人投資之金融單位。它並不受本地外匯管理條例、銀行法等有關規定的限制,但另須遵照「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以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的規範。因此,在法令上賦予它更大的自由與彈性,您也可因 OBU先天優良條件,享有更佳的資金操作靈活度。
特殊優勢
境外顧客之存款利息所得免稅,合法的節稅管道,讓您有效管理運用資產。
以境外公司接單從事國際貿易,無須繳交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捐。
資金調度自由,不受台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對結匯金額及申報性質的限制。
存、放款利率可享有更大議價空間。
以境外公司方式在本行OBU授信往來之台商,可享有與在台母公司共用授信額度的好處。
服務項目
無論是進口、出口、匯出匯入業務、外匯存款、外幣保證及各式財務操作商品,多樣化的商品結合OBU的優勢是您的不二選擇。
境外客戶辦理進、出口業務如涉及本行授信者、請洽本行各企金中心辦理。
與本行有出口業務往來,可免收信用狀通知費用。
凡憑外國護照或外籍人士身份證明之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或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法人憑相關文件即可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之櫃檯辦理開戶手續。
OBU外幣支票存款業務:凡於本行已開立OBU活期存款顧客可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之櫃檯申請(本行保有審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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